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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提取政策说明

文字: [大] [中] [小] 2025-07-25     浏览次数:0

 近期收到许多关于医保账户余额提取的咨询。根据我国现行医保政策,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原则,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药店购药。但在特定情形下,参保人可依法申请提取账户余额。

一、可提取资金的法定情形

参保人身故


所需材料:死亡证明、继承人身份证、社保卡原件


办理流程:法定继承人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账户清算,余额作为遗产依法继承


参保人出境定居


所需材料:公安机关出具的移民证明、社保卡、身份证


注意事项:需先办理医保关系终止手续


跨统筹地区转移


办理条件:因工作调动或户籍迁移需转移医保关系


处理方式:可办理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,特殊情况下可申请提现


二、资金使用规范说明

支付范围


门诊医疗费用


定点药店购药


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


不可提取情形


账户资金不得违规套现


非上述三种特殊情况不得提取现金


报销政策


住院报销上限:当地社平工资4倍(年度累计)


报销范围:限定疾病治疗及合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


三、特别提示

建议参保人充分利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。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取,请携带完整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,具体细则可咨询12333医保服务热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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